anquanren 发表于 2021-8-28 13:58

较大风险未辨识罚5万!未公示再罚5万!9月1日起,最高可罚20万!

「江阴市综合执法局」对某电器有限公司执法检查中发现,该公司未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提出防范措施、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未建立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制度,未进行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对该企业及负责人拟合计处以人民币5.1万元的行政处罚。

▲图为未对较大安全风险区域(污水池)进行有限空间辨识和安全风险公示

▲图为未对较大安全风险区域(烘箱)进行有限空间标识和安全风险公示
「江阴市应急管理局」监管执法人员对江阴市某机械有限公司执法检查中发现,该公司未对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调漆间等11项较大以上安全风险进行安全风险公示,对其立案拟处以人民币5万元的行政处罚。

▲图为未在较大安全风险区域(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区)进行安全风险公示


▲图为未在较大安全风险区域(表面处理车间调漆间)进行安全风险公示
条款解读

《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第三十四条:
企业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1.未建立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制度的;2.未建立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的;3.未进行较大以上安全风险公示或者未设置重大安全风险警示牌的;4.未将安全风险管控纳入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或者未组织实施的;5.未建立安全风险档案的。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三十条:
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1.未按照本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辨识、提出防范措施、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的;2.未按照本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制定作业方案或者方案未经审批擅自作业的;3.有限空间作业未按照本规定进行危险有害因素检测或者监测,并实行专人监护作业的。
新《安全生产法》9月1日生效,其规定和处罚更将全面升格:未公示风险告知卡,未建立风险管控最高可罚20万!

safety3 发表于 2021-8-28 14:00

站位支持

safety 发表于 2021-8-28 14:04

好多需要的资源!

safety1 发表于 2021-8-28 14:22

无论是不是沙发都得回复下

anquan2 发表于 2021-8-28 14:53

好啊,谢楼主!!!

anquan3 发表于 2021-8-28 15:26

支持支持再支持

jincheng 发表于 2021-8-28 15:34

支持你哈................

pangong 发表于 2021-8-28 15:42

又抢到前排了。哈,不用怀疑,不用惊讶,你也没有看错!

anquan 发表于 2021-8-28 17:14

看起来不错

anquan1 发表于 2021-8-28 17:29

学习下

ligong 发表于 2021-8-28 18:44

珍爱生命,果断回帖。

safety2 发表于 2021-8-28 19:42

呵呵。。。

anquanren 发表于 2021-9-30 14:26

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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